日前,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 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自2022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燃气、电力、给水、排水、通信、综合管廊等道路配套市政管线及独立建设的输电、输气、输水及截污等输送性市政干管及专业长输管线。
二、工作流程
■地下管线工程从实施到竣工包含委托测量、施工放样、跟踪测量、成果汇总、资料归档、规划核实及成果入库七个阶段。
三、职责分工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核实以及监督抽查等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委托、督促测绘单位对地下管线进行跟踪、竣工测量;统筹组织测绘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序开展竣工测量工作;及时开展资料归档、申请规划核实等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告知并配合测绘单位开展跟踪测量,在测绘单位完成见管实测后方可对地下管线实施覆土;准确收集、移交非开挖施工记录数据;配合完成相关辅助性工作。
■测绘单位负责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放样;实时配合管线建设、施工单位开展跟踪测量,及时汇总跟踪测量数据,出具符合相关成果数据技术规定要求的竣工测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