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建设局在现场巡查中发现,个别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地下管线、设施保护责任,局建设局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牵头各相关单位开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地下管线破坏专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地下管线保护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项目统筹和兜底责任,施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现场监督责任。
二是重新明确建立健全项目开工前安全联防机制。施工前参建各方要共同做好建设工程四方交底和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作业进行全面详细摸底调查,做到“三清、三到位”。
三是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和安全监督。项目参建各方要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要求开展管线放线、跟踪测量、成果汇交、规划核实等工作;发现影响地下管线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是着重要求建立健全第三方施工破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施工单位通过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等措施,提高地下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施工过程中出现损坏城市地下管线情况,施工单位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报告。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应急救援队伍抢险维修时,施工、建设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抢险维修工作。
下一步,区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大施工行为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对违反建设程序、违规作业造成地下管线第三方破坏事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从严从重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