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规划资源审批服务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鼓励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未来社区”、“健康住宅”等。
提升规划资源审批服务效率
《若干措施》明确按规划建筑面积计缴土地出让金,将计缴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由以往的房屋实测建筑面积调整为规划建筑面积,建设单位在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后即可办理土地出让金核实(即土地核验)、补缴土地出让金,不需要等到完成房屋建筑面积实测后,可为建设单位节省90—120个工作日。
此次“32条”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减事项、优流程,提升规划资源审批服务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规定,非自然人可以通过微信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非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无需现场跑动登记资料查询窗口,进一步提升查询便利度。
《若干措施》明确试行验登合一,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并取得联合测绘成果后,建设单位可一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土地核验(土地出让金核实)及房屋所有权首 次登记,进一步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根据《若干措施》,广州将支持新型产业用地供应、优化出让起始价拟定方式,扶持的产业类型增加了旅游业用地和新型娱乐用地;出让起始价格可按两种方式评估后综合拟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项目落地,扶持邮政设施、教育、体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和旅游、文化等产业发展。
此外,广州拟扩大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出让金补缴标准适用范围。以往,已出让的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项目调整规划容积率、调整计容部分建筑面积等两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情形,按核定出让金的50%计收出让金。优化后,调整规划容积率、土地用途、计容部分建筑面积的,均按核定出让金的50%计收补缴的出让金,减低了企业用地成本,鼓励营利性科研设计项目的开发建设。
支持地下空间开发建设
广州拟降低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计收比例,优化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缴交流程,并优化空中连廊和地下连接体供应方式。以往,已出让用地涉及相邻多个规划单元之间需要增加空中连廊或者地下连接体、宗地范围内,配建公共设施依法允许布置地下空间的,只能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供地。优化后,则可采用签订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式供应。
根据《若干措施》,广州拟鼓励建设“未来社区”“健康住宅”,对符合条件的新出让用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规划条件中鼓励住宅项目配置主景观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将半开敞空间的半计容面积上限由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的15%提升至20%,满足开敞率不低于5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
《若干措施》规定,自有用地增建及建筑物超配建停车设施,可享受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学校、幼儿园利用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内增加公共停车设施,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公共停车设施,以及建筑物超配建公共停车设施的,可以不改变既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无需单独申请规划条件、不计入原地块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设单位凭有效的用地证明文件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