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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怎么建如何管?潍坊有了法治保障
来源:www.cqzrhj.com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2月1日,《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走在全省前 列。2021年6月,我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按照“蓄渗优先、存量增效、智慧联调、水润鸢都”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北方缺水地区雨源型河流平原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典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条例》的实施是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那《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对于我市下一步的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具有哪些重要意义?11月30日,记者请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进行分析解读。



     《条例》分为五章,共三十条



       2021年6月,我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三年。截至目前,我市谋划建设海绵城市示范项目303个,海绵城市建设投资44.89亿元,达标建成区面积达到128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绵城市长效机制建设是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示范期后,我市如果想把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固化下来,使海绵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常态化建设中的一环,就需要从法律层面约束各方建设海绵城市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就有了《条例》的出台。



      据了解,《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附则五章,共三十条。其中,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职责,规范了海绵城市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了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维护要求,强化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解决海绵城市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



      长期以来,海绵城市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些海绵城市设施建成之初作用非常显著,但后期由于疏于管理和维护,逐步丧失了其原有的功能,影响了使用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设施的后续管护和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条例》专门作出了相应规定。



    《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由相关职能部门运行和维护,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专业运行和维护管理单位;通过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由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运行和维护;社会投资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由其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单位运行和维护;如运行和维护管理单位不明确的,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确定。



    《条例》还对如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重要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进行标识、登记;对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要进行巡查、养护和维修;对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功能进行检测、评估和恢复;对运行和维护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同时,鼓励运行和维护管理单位利用数字化、智慧化手段加强对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条例》中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或者损坏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确需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并承担包括恢复、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在内的全部费用。



      建立“泛海绵”管控体系,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根据《条例》规定,我市城市新建区域应当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连片建设和全过程管控。新建区域内的建筑与小区、工业园区与企业厂区、道路与广场、停车场、公园绿地、水系保护与修复、地下管网、再生水利用设施和调蓄设施等工程建设,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施工,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新建区域开发建设前。



      城市已建区域在开展城市更新、道路改扩建、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工业园区、企业厂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时,应当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简便、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缓解城市内涝,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根据《条例》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立足于现有城建工作机制,基于城市雨洪承载能力,建立“泛海绵”管控体系,形成有效指导实践的海绵城市长效管控机制,实现“让水有出路、让人有去处,城市有韧性”。



      同时,还将有序开展“河、湖、坑、塘”等不同类型水体的开发与保护机制研究;对示范区范围内土质指标进行分析;结合城区地形图、航拍影像图、高精度卫星影像图以及现有成果资料,开展中心城区渗透能力和渗透面积普查分析;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研方式统计潍坊城区典型流域下沉广场公园、公共应急空间等雨洪应急调蓄空间的规模和分布。基于上述研究,创新提出“海绵设施当量面积占比”等便于规划层面理解和操作的指标,将其融入现有城建工作流程,并在法定规划编制和图审工作中进行明确,同时研发相关计算软件,保障指标管控的准确性和提升工作效率。从规划、土地出让、技术审查各环节落实海绵城市要求,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实现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目标



      据了解,我市入选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后,聚焦理念创新,牢牢抓住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的重大机遇,创新“五一五得”潍坊路径,全力打造北方缺水地区雨源型河流平原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典范,取得非常显著的成效。



      针对我市长期面临的积水内涝、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城市病,我市共计开展排水防涝建设项目65项,包括积水点整治、集中蓄渗区构建等,建设33万平方米的生物滞留设施及生态涵养湿地工程,减少雨水径流污染物直接排放入河,有力保护河道水环境质量。



      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问题,将海绵城市改造与社区环境提升相结合、改善水系及周边环境、消除黑臭水体、消除积水点、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完成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54项、社区周边口袋公园建设15项、河道提升改造6项、排口综合整治工程10项,有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实现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还坚持开展基于海绵城市建设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和技术创新。创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星 级评价体系”,建立了基于建筑小区、公园绿地、河道水系等6大类项目,控制项、评分项、加分项等3个层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27项评分标准的星 级评价体系;研发了一批适用于当地的新型蓄渗技术,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空间不足问题,应用新型蓄渗停车位、景观型雨水花箱、种植蓄渗型生态纤维模块、低成本缝隙透水砖等技术;针对河道排口岸线绿地空间不足的河道排口,应用渗滤型雨水塘等技术,在全国形成了潍坊示范建设新实践。



      接下来,我市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不断构建和完善水资源节约利用、雨水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等手段,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优化水环境治理体系,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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