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网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经验》(以下简称“《经验》”)。根据《经验》内容,14条和广州有关的治水经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梳理并公开。
根据《经验》,广州的14条经验分别涉及创新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强化管网运行维护保障、完善排水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管网建设和质量保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科技支撑等七大政策措施范围。具体为:
1、城市政府成立市级排水公司,结合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设置分(子)公司,或以行政区为单位成立区级排水公司,统一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设施,统筹拨付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和污水管网运维费用。(注:北京市、重庆市、深圳市、苏州市也有此经验)
2、依据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以排口排查为基础,明确溯源排查工作责任主体,开展达标排水单元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定期对各区“排水单元达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步实施小区与市政管网的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确保雨污分流工程覆盖所有源头小区,干一片、成一片。对实施雨污分流的区域以“雨水口无污水排放、污水管无雨水混接”为验收标准,确保工程成效。实施雨污分流的区域,逐步“打开”截污闸(堰),恢复雨水通道,实现“污水入厂、清水入河”。(注:浙江省、江苏省、深圳市也有此经验)
3、根据城市排水管网养护定额以及近年的实际养护成本,每三年核算一次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综合单价,并按照“综合单价×养护公里数”的方式,计算城市排水设施日常养护费,纳入政府购买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中,由市财政足额保障。
4、将各区污水处理费统一收缴到市级财政,与政府补贴统筹用于全市管网运行维护费用。市级排水主管部门建立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经费标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付费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建立激励合理、管理精细、使用高效的污水管网养护费用拨付机制,由市级排水主管部门统筹考核各区排水管网养护成效,按效付费,避免市级排水公司与区财政多头对接,有效解决区级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
5、建立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效能挂钩机制。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与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服务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管网和泵站运行水位、污水溢流情况等指标纳入协议约定的绩效考核体系。
6、制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排水类型和排水设施接入情况,对排水户实施分类分级的差异化管理,明确不同级别排水户排水设施运行养护要求。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将排水户分为重点一类、重点二类和一般排水户,实行不同频次的证后监督检查。对重点排水户“严进严管”,抓住“关键少数”;对一般排水户,结合实际情况实地抽查检查。依法有序推进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实现排水许可“应管尽管”。
7、以主要城市水体为单位,建立以河道流域为单元的管理机制,明确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流域内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等方面工作。由城市排水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对“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注:深圳市也有此经验)
8、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返黑返臭预警提醒,指导各级河湖长有针对性巡河,提高河湖长履职效率。
9、招募“民间河长”,广纳四方力量,发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热心群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污水直排等问题的“随手拍”活动,明确提供线索和查实问题的具体奖励标准,鼓励公众参与城市水体管理,成为黑臭水体治理的“巡查员、监督员、联络员”。(注:福州市也有此经验)
10、制定排水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创建有奖举报小程序,鼓励群众投诉身边的违规排水行为。经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每次举报奖励3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类处罚的,举报人可获得最 低5000 元、最高100 万元的奖励。
12、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办出台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别是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业、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等主要部门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职责,并明确绩效考核要求,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13、由市纪委监委或河长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周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建立“日交办,旬跟踪,月销账”机制,重点抽查河道管养情况和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注:福州市也有此经验)
14、开发城市排水管网养护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APP),一线运维人员可通过 APP 实时查询所在位置排水设施数据、图纸等基础信息,经与实际排水设施情况核查比对,可快速完成地下管线情况摸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及时通过 APP 修正“管网运行图”,再由专业技术单位对管网数据更新,实现排水管网 GIS 数据动态更新和维护。
公开经验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在《经验》梳理公开的通知中称,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加强交流、促进互学互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梳理了各地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